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20-06-17浏览次数:54

监察审计处是学院行使行政监察和经济审计职能的部门。依照法律规定,对学院相关部门、相关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察,对相关部门、相关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审计。其主要职责如下

一、行政监察

1.负责检查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、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中的问题。负责监督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情况。负责监督校务公开情况。

2.受理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、检举。

3.调查处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。

4.受理工作人员不服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受理的申诉。

二、内部审计

1.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、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
2.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、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。

3.负责对学院修缮维修等项目的进行审计。

5.负责对学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审计。

6.负责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。

7.负责对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

三、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,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